权力与义务

员工的权利
新华昌的每个员工都拥有以下基本权利:咨询权、建议权、民主管理以及自我发展的权利。
员工在确保履行自身职责的前提下,有权利就与公司规定的与自身利害相关的问题向上司提出咨询,上司有责任作出合理的解释和说明。
员工对改善公司经营管理有合理化建议权。
员工有参加公司民主管理的权利。
员工有自我发展的权利,包括自我学习的机会、参加公司培训的机会。公司为员工的发展创造条件。

员工的义务
遵循国家法律、法规及本公司有关规章制度,遵守本岗位所属部门的各项管理细则。
遵循公司利益第一的原则,自觉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,严格保守公司的商业机密。
员工必须积极主动地围绕集团的目标和部门任务工作,做好本职工作是对员工的基本要求。
员工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事,必须意识到众多的工作属于团队工作,需要个人为组织提供协作,以实现团队目标。
员工必须遵守集团的各项管理制度,不能自作主张,无组织、无纪律的个人主义。
集团的管理制度不可能深入到每一个细节。因此,需要员工有主动的意识和奉献的精神。
员工有义务实事求是地越级报告管理中的弊端与错误。但越级报告者必须对自己的行为及其后果承担责任。

薪酬与福利
  • 公司为员工提供具有行业竞争力的薪酬,并较公司所在地其他企业有较强竞争力;建立了科学、合理的以激励为导向的薪酬分配模式和薪酬动态调整机制,尊重岗位价值差异,针对岗位类别分别设置了不同的薪酬制度。

  • 公司为员工提供多元化的福利,除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、医疗保险、生育保险、失业保险、工伤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外,还设有交通补贴、通讯补贴、餐补、年终奖励等福利政策。

人力资源策略
企业的竞争,是产品的竞争、科技的竞争,但最终是人才的竞争。新华昌集团公司十分重视人才的培养与选拔,一直把吸引人才,培育人才,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才的作用,作为企业的一项战略任务。在新华昌集团,人力资源被看做是企业的第一资源,是企业发展壮大的决定性因素。

在人才的培养过程中,公司建立了一套完备、系统的培训体系,公司承诺为员工在技术和能力上全方位发展提供各种类型的培训,并配套相应的绩效考核制度,为员工奖励、晋升提供客观、可靠的依据。

在用人机制上,公司一贯坚持'唯贤是举、量才使用'的用人之道。注重创造宽松、有序的人才环境,让英雄有用武之地。在 新华昌集团,是雄鹰就给他蓝天,是骏马就给他草原,努力为每个人营造人尽其才的便利条件,让员工的个人价值获得最大程度的实现,让他们在工作过程中获得一种成就感和满足感。公司对用人实行竞争上岗和末位淘汰制,真正做到能者上、平者让、庸者下,公平竞争,优胜劣汰。